第一条 热爱档案工作,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,熟悉有关政策法规,具备相应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。 第二条 负责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协助档案形成单位做好档案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归档等工作。 第三条 胜任档案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编目、保管、统计、鉴定、修补等业务工作,确保案卷质量。 第四条 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,具有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,接待服务对象要热情、主动,提供利用服务要准确、及时。 第五条 积极参与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,积极承担档案文献研究任务,或其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项目研究。 第六条 努力更新专业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,主动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现代化步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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